一、泰安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先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检索,确定拟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专利代理机构根据检索结果和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泰安专利申请文件。期间专利代理人需要向发明人了解与拟申请专利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3.泰安专利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印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泰安专利申请。
4.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泰安专利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并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5.专利局对受理的泰安专利申请进行初审,合格的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不合格的通知补正,补正合格后予以公开,仍不合格的驳回申请。
6.泰安发明专利申请需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泰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则无需进行实质审查。
7.审查通过后,将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需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用。专利局在收到缴纳的登记费用后,将对专利予以授权登记和公告,并发放专利证书。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一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一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一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一份。
1、发明专利:2-3年(加急8个月)。
2、实用新型专利:5-9个月。
3、外观设计专利:4-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