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欧盟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
欧盟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整个或部分产品的外观,特别是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材料和/或产品的装饰。
特定外观设计专利只能在特定产品范围内受到保护,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类别的产品上使用与其专利产品相同的外观设计,无权禁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
1、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或公共道德;
2、具有新颖性;
3、具有独特性。
1、申请主体的资料,包括英文或拼音的公司全称,公司的英文地址以及电话传真邮箱等;
2、外观设计的产品资料以及六视图;
3、一份申请中可以包含同一专利分类下的多个产品,费用相比分别单独申请便宜;
4、若主张优先权,则需要国内在先注册的官方证明文件副本以及对应的英文或法文翻译件。
准备欧盟外观专利申请材料—提交欧盟外观专利申请—审查—公告—授权—下发欧盟外观专利证书。
1、提交一次申请,可在27个欧盟成员国生效,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2、授权时间短,通常1个月左右,甚至15天就可以授权,可以尽早的形成保护。
3、专利保护期限长,可保护25年(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后可续展4次,一次续展有效期5年,最长保护期为25年)。
4、专利保护期限自由,如果5年后外观设计已经过时,不需要再保护,就可以不续展,节省专利维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