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是中美洲的较发达国家,其专利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哥斯达黎加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
1.哥斯达黎加发明专利
哥斯达黎加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制度与中国不太相似。在收到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后,专利局开始形式审查。如果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如果未按时补正,则视为撤回该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形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在一个月内缴纳公布费;未按时缴纳的,视为撤回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将在专利公报中持续公布三天,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提前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在公布后的三个月内提出异议。专利局会将异议通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一个月内进行答辩。异议期过后,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实质审查围绕在是否符合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上。审查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后出具审查报告。如果不符合三性要求,专利局将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对有关文件进行补充和补正。审查报告应自收到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出具;实质审查应在收到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
2.哥斯达黎加实用新型专利
哥斯达黎加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专利局将公布该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如果在公布期内没有出现异议,将授予专利权。
3.哥斯达黎加外观设计专利
哥斯达黎加专利局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通过后,专利局公布该哥斯达黎加专利申请并授予专利权。
1.哥斯达黎加发明专利
中国向哥斯达黎加申请发明专利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1)《巴黎公约》国家申请。
(2)PCT国家申请。
2.哥斯达黎加实用新型专利
中国向哥斯达黎加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方式是《巴黎公约》国家申请。
3.哥斯达黎加外观设计专利
中国向哥斯达黎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方式是《巴黎公约》国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