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和创客事业发展,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第一批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工作。
03-25
→为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和创客事业发展,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第一批国家、省、市科技创新载体配套奖励申报工作。
03-25
→为完善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现启动2020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资助申报工作。
03-25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第十四条。获评中国专利奖的,金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0万元,银奖一次性配套奖励50万元,优秀奖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且应以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配套奖励。
03-24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03-24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现将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2019年度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项目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3月26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