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专项基金」的进一步优化措施已经于2020年4月9日实施。每家企业用以推行内地项目和于其他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推行项目(各200万元累计资助)的地域使用区分已经取消。企业能灵活运用合共400 万元的资助上限,推行内地项目或于其他与香港签署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推行项目。
05-21
→「BUD专项基金」的进一步优化措施已经于2020年4月9日实施。每家企业用以推行内地项目和于其他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推行项目(各200万元累计资助)的地域使用区分已经取消。企业能灵活运用合共400 万元的资助上限,推行内地项目或于其他与香港签署自贸协定的经济体推行项目。
05-21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八条“对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国家、省专利金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国家、省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市专利奖的项目给予15万元的配套奖励。”...
05-20
→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工作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每年奖励不超过120家。按照申请人获得贯标认证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以初次发证日期为准,同一天发证的按申请材料受理日期的先后为准),每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05-20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第七条,“对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的年费奖励。对取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市资助标准50%的奖励。”
05-20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第六条,“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各类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和企业,给予市资助标准50%的奖励。对每名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给予 6 万元的奖励,对每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给予3万...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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